桶装饮用水购销合同桶装饮用水购销合同甲方(需方) :法人代表:乙方(供方) :法人代表:为落实《蛟河市教育局中小学生免费饮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二、价格标准:每桶元
三、学期购水总量:桶
四、购水金额:元
五、合同期限 : 六、付款方式: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国家行业桶装水质量标准要求监督桶装水的质量,对不符合行业标准的桶装水给予退还
2、对乙方桶装水的供应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性意见
3、除承担乙方所提供桶装水费用外,不承担任何费用
4、发现乙方对有资质部门桶装水两次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水资格,解除合同
5、对乙方免费所提供饮水机,承担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管理责任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保证按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桶装水送到学校,并每月向甲方出具一次蛟河市质量监测部门的检测报告
2、安排专人按甲方要求及时运送桶装水(村小每周一次),并承担桶装水出厂送至用户饮水机过程的所有费用
3、承担饮水机的维修、维护、清洗、消毒工作及维修、维护的相关费用
清洗、消毒保证每半个月一次,并提供饮水机消毒的详实记录
4、更换不能正常使用的饮水机,并且更换要及时,保证学生正常饮水
5、用水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桶表面保持清洁无垢,商标清晰规范,饮用水桶有外包装袋
6、承担桶装水、饮水机出水口水,水质检测的检测费用
八、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限内,若遇不可抗力(《民法通则》所解释的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即时解除或缓期履行合同
2、若甲方发现乙方未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桶装水,给甲方造成安全损害后果,安全损失后果由乙方负责
视损害程度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水费,甲方即时终止解除履行合同
3、若乙方发现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给乙方造成桶装水经营损失,甲方按《合同法》的规定给予赔偿,乙方即时终止解除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