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租赁合同甲方:电话:现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乙方:电话:现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愿意将座落于明珠花园8 号楼 3 单元 501 室,面积为82
56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作居住使用
二、租赁期限及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该房屋租赁期共12 个月
自 2010年 4 月 20 日起至 2011年 4 月 20 日止
2 、乙方如要求续租,甲方需同意,但乙方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并享受优先续租权,如需按月租住,每月租金600 元
但租期不得超过2011年 6 月 30 日,如超出时间继续签订年租住合同,租金为柒仟元
3 、乙方在租住期间的冬季取暖费由甲方支付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每年租金为7000元(大写零万柒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此租金要一次性付清
四、租赁用途及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在租住期间,此房只做居住使用,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
2 、乙方应尽善良管理职责,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附属设施及有关财产
3 、乙方不得转租、与他人合租、出借、交换等,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改变协议书约定的内容
4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5 、乙方不得转让、抵押甲方财产,亦不得以甲方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6 、乙方在租住期间应及时缴纳负责生活所需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天燃气费及网费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如上费用,给甲方带来生活上的不便
7 、乙方在租住期间所产生的其它费用如果是涉及住户利益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8 、乙方在租住期间,保障下水畅通,如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
9 、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在墙体上乱涂乱画
不得随意改动房屋各种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