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国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委托付款授权书(上海社保专用) 全国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委托付款授权书(上海社保专用) 甲方(付款人): 业务类型: 授权付款□乙方(付款人开户银行): 授权终止□入网机构(收款人)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区上海入网机构标识号 xxxx 费项代码00602 付款人账户名称付款人预留银行印鉴付款账号付款限额(元) ■无限额客户唯一标识(社会保险码) 合同协议号(请直接填写后 22 位数字)xxxx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委托付款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根据全国综合业务服务平台通过小额支付系统提交的实时代收付业务扣款信息从付款账户支付相关款项给入网机构。 二、甲方应于付款日期前在付款账户中保留足够余额,保证乙方能够根据扣款信息及时付款。因甲方付款账户余额不足、账户状态不正常等甲方原因造成未能支付相关费用所造成劳务(服务)终止以及由此形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行政纠纷和违约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本委托授权书。甲方终止授权付款时,应在付款日前至少 5 个工作日与乙方重新签署本委托授权书(业务类型为“授权终止”)。 四、甲方有权与除乙方之外的其他银行签署新委托授权书。甲方应至少提前 5 个工作日先通知乙方申请终止委托授权,因甲方未事先撤销原授权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行政纠纷和违约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不再通过委托收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甲方有义务在付款日期前至少 5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终止本授权付款。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所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应保证本委托授权书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因本委托授权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甲方登记信息有误造成社会保险费缴纳不成功以及由此形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行政纠纷和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付款账户的账务信息。 八、甲方应付款金额和付款次数有异议的,可向入网机构进行查询。因收付款项发生争议的,由甲方与入网机构自行解决; 因扣款信息错误造成的错扣款项的,由入网机构与甲方协商,退回错扣款项。 九、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根据扣款信息进行付款所造成的损失或自行从付款账户进行扣款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行政纠纷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不可预见的系统故障以及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其他原因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本委托授权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