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验收申请书 5 复查申请书 XX 县区人民政府: XX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响人社信「2011」1 号文件〈关于陈兴付等同志反映未转办性质和转办性质农村户口人民工龄认定问题的答复,我们已收到,一是我们请求改变退休性质问题没有给予答复,二是有关工龄认定答复只能从参保之日起计算并缴费年限
这个答复我们感到非常愤慨和遗憾,气愤的是我们跑了近百次,历时近了 3 年,得到的答复仍是不符合合并计算工龄,仍不能改变退休性质,遗憾的是作为县直属专业机关连最起码的国家养老保险的政策及法律法规都不懂,把应解决问题说成不应解决的事,激化社会矛盾,视人民切身利益为儿戏,真是荒唐之极
我们强烈要求县人民政府一是撤销响人冖信「2011」1 号文件,二是依据国家省政策,法规将我们的退休性质从个体工商户退休性质改办为城镇企业职工退休性质,三是工龄计算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计算连续工作时间
综上所述的要求我们的理由有四
一是我们国家是城镇企业职工,一样参加劳动保险统筹为什么不能享受国家退休待遇
依据〈XX 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第二条我们都属城镇居民另类企业职工,一不存在是否参加原劳动局是否改办集体合同制,更不存在户口性质问题
为什么要转办一部分职工,尚一部分职工不转办是不是 XX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就是随心所欲的权力大
还是国家法律、法规权威大
二是响人社信「2011」1 号文件中答复说我们不符合农乡镇办单位连续工龄时间予以合并计算工龄的条件,只能从参保之日起计算缴费年限
我们既没有工作间断,又是统一按县局规定足额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为什么一部分人可以连续计算工龄
一部分不能计算工龄
答复中引用的苏劳新(1986)38 号文件已经作废,这个文件是〈关于街、镇办集体所有制的正式职工调动,招收、录用为国营企业(各县属集体企业)职工劳约工龄计算的复函〉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