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来宾市八一自行车运动协会章程(讨论稿) 来宾市八一自行车运动协会是在八一社区众多自行车爱好者的推崇下,自愿组建起来的一个自行车运动社团,旨在为自行车爱好者提供一个提高骑行技术、锻炼身体、旅游交友、健康娱乐的平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全称为:来宾市八一自行车运动协会;协会成立委员会负责协会的组织领导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协会会长、秘书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协会下设活动竞赛部、外联宣传部、维修保障部、后勤服务部和八一野狼车队(车队可以视会员分布情况设若干小分队)。 协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本会提出批评、建议、纠正和参加各种活动的权利,有遵循协会章程的义务。 第二条 本协会为八一社区内所有自行车爱好者组成的非营利性民间娱乐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宗旨:健身交流、磨炼意志、团队协作、旅游赏景。 第四条 本协会理念:低碳生活,健康骑行。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本协会的活动范围及活动组织原则: 1.协会坚持“安全环保,有益健康”的活动原则,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会员以自行车骑行方式外出游玩、联谊、竞赛等活动; 2.大范围的活动(10人以上)一般在八一周边 60公里方圆内进行,主要利用双休日,当天结束; 3.小范围活动(10人以下)属于长距离出游,距离在 60公里以上, 2 利用年休假、节假日等进行; 4.每年定期举行一到两次全体会员参与的大型竞赛活动; 5.每次活动均为非盈利性的、自助性的活动,但仍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参加者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身体健康且对自己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如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委员会成员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6.每次活动结束后,如果不希望自己的照片或是姓名(网名)在公开场合(包括网上)被发表或提及,请事先说明,否则因此产生任何纠纷,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7.本协会成员均属完全民事能力的成年人,若有未成年人临时需要参加,须经家长出具同意其参加活动的书面保证后方可参加。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委员会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依法解决; 8.每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均以 AA制结算,活动前由委员会后勤服务部负责人预收管理,活动结束后结算并公布费用收支情况。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本协会会员以八一社区内的自行车爱好者自愿加入为原则。 第七条 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