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采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1 ***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有效遏制非法洗砂行为,经领导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对洗砂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任务要求 (一)工作目标 对市区范围内占用耕地、林地、河道、滩涂等的所有洗砂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整顿: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非法洗砂行为;依法清查非法洗砂运输、销售、经营情况;依法追查非法洗砂利益格局;建立和完善打击非法洗砂长效机制。达到无乱采、无滥挖滥洗、农田恢复如初、山林植被完好的效果,实现“水土不流失、水质不污染、生态不破坏”的目标。 (二)任务要求 对占用耕地、林地、河道、滩涂非法从事洗砂活动的场地,按照“切断电源、拆除设施、遣散人员、清除场地、恢复原貌”的要求,依法关停取缔;要查清组织者、利益链条和耕地损毁、水土流失情况以及形成的安全隐患,查清林地破坏、环境破坏、务工人员、运销渠道、购买厂商、资源数量、机械来源等情况,依法处理。 二、组织领导 1 2 成立***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河道管理处,办公室主任为 三、方法步骤 市区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分自查、整治、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6 年 5 月 20 日至 6 月 10 日) 市河道管理处负责对牡丹江干流及 一、二级支流的非法采砂洗砂行为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对村民、村级组织自采自用砂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工作计划,形成自查报告,报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治阶段(2016 年 6 月 11 日至 7 月 20 日) 各有关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共同承担采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依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坚决打击非法洗砂行为,促进采砂秩序进一步好转。 各区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落实此项工作和实现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是辖区采砂洗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村(居)是守护矿产资源、防止私采滥挖的基层组织,村(居)书记、主 2 3 任及村(居)干部是治理整顿参与非法洗砂的直接责任人。 市水务局负责对河道内非法洗砂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专门警力,全力配合整顿行动,彻查非法采砂洗砂利益链条,对不听劝阻、强行非法采砂、聚众闹事、暴力抗法或以暴力相威胁、阻碍执法的违法行为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