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房改售房审批工作程序 房改售房工作程序: (1)售房单位持售房申请和所售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到区房改办领取《单位房改售房申请审批书》并按《审批书》到区房改办领取《单位房改售房申请审批书》并按《审批书》的要求和单位情况填写,由区房改办初审后送市房改办
(2)市房改办对《单位房改售房申请审批书》内容进行审核,办理批准售房的手续
(3)单位持《审批书》到区房改办领取《XX市居民购买现有住房(集资建房)申请表》或《XX 市职工货币化购房(集资建房)申请表》、《XX 市房改售房房产买卖契约》、《XX 市房改购房保险申请》
(4)售房单位将《申请表》发给购房人,购房人填写《申请表》上半部分栏目,并经工作单位及其配偶工作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连同《XX 市房改购房保险申请》和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参加工作时间、职务、职称证明交售房单位
购买直管公房的居民持有效证件(乡份证复印件、户口薄、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市公房管修处办理购房手续
(5)售房单位到房屋所在区建行房地产信贷部领取《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并组织职工交纳个人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数额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 200 元,收取的定金,必须统一使用《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
(6)售房单位按收取购房定金的户数,对所售住房按套勘丈复核住房的建筑面积,并按比例绘制所售住房的《分层平面图》和《分户平面图》
(7)售房单位委托市房改售房评估机构(XX 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所售住房实施评估,由评估机构做出所售住房的评估报告
(8)售房单位按照评估结果填写个人购房《申请表》下半部分栏目,与购房人签定《XX市居民房改售房房产买卖契约》,填写《XX 市房产买卖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9)售房单位持所售住房的《评估报告》、《XX 市居民购买现有住房(集资建房)申请表》或《XX 市职工货币化购房(集资建房)申请表》、《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