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许可证(煤矿)XX 年延续所需材料 采矿权延续登记审批 1、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附电子报盘)(原件,扫描); 2、原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扫描); 3、采矿权人的义法定义务(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缴纳情况等)履行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原件); 4、剩余保有储量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 等 2016 年储量证明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已年检)(复印件,扫描原件); 6、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分期缴纳的,提供企业分期缴纳的申请书和国土资源厅批准分期缴纳的文件(复印件,扫描原件);非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应提交 XX 省国土资源信息院出具的关于采矿权范围内非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情况核实报告(复印件,扫描原件); 7、固体矿产须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原件,扫描封面、目录和加盖红章的页面)、国土部门对其备案的文件(原件,扫描)、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原件,扫描)、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保证金存储回执(复印件,扫描原件)(注:延续前办理采矿权手续时提交过的可不必重复提交);缺少环境治理责任书和保证金等煤炭局停产证明 8、基层国土资源局出具矿业权属无争议,不存在关闭、注销、暂扣、抵押、查封等情况证明(原件,扫描); 9、授权委托办理的委托书(原件,扫描); 10、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 编写煤矿开发利用说明材料 11、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 采矿权人填写延续申请表时须填写明确申请延续时间,格式为:申请延续×年,×年×月×日至×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