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社会医疗救助的申请报告 篇一:医疗救助申请书医疗救助申请书 XX 县区民政局: 我是 XX 县区高店乡大山村关门山组村民张能信,男,汉族,现年 39 岁
我夫妻俩共生育一男一女,男孩,张凯,1995 年 7月 16 日生
2009 年 5 月,因被一辆摩托车撞伤以致留下后遗症,于 2010 年 6 月发现癫痫症状,每星期发作 3—4 次,多次在本县多家医院治疗均不见效果,白白花费上万元的医药费,眼看孩子的病情一天天加重,一家人只好想方设法,到处借钱求医,后来打听到 XX 省 XX 市兰光医院擅长医治此类疾病,我于 2011年 3 月份把孩子送到该医院就诊,经各方面的检查化验,确诊为癫痫病
在 XX 市兰光医院治疗将近一星期后,于 4 月 4 日分别在孩子头部左右两处作了手术,光医疗费和手术费就花去8835
8 元(其中手术费 3600 元)
为此我家现在还欠着将近 3万元的外债,除去田地的微薄收入外几乎没有其他的收入,3万元的债务不是一个小数字,因此特向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希望县民政部门能够考虑到我家的实际情况,能给予一定的民政医疗补助金为盼
申请人:张能信 2011 年 4 月 19 日篇二:申请医疗救助的报告申请医疗救助的报告 XX 县区民政局: 我是 xx 乡 xx 村委 xx 村村民 xxx,今年 45 岁,家庭人口 4人
我于 2014 年 7 月 14 日因“反复腰背部疼痛”到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临桂)治疗,经医生诊断为“1
腰椎管狭窄; 2
腰椎间盘突出症
经住院治疗 20 天后出院,此次住院治疗共用去费用 23739
15 元,新农合报销 14230
18 元,起付额200 元,自费额 3210
符合救助额 6098 元
因本人身体不好,劳动能力差;妻子也是体弱多病;家里就靠儿子一人在家务农维持生活,家庭收入微薄,生活非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