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采购合同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及价格:产品名称品牌规格价格(元/T )数量(T)交货时间1、锁定价格及供货时间:2、上述数量和交货时间为计划数量、时间,具体以工地通知的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总金额以甲方实际签收的供货数量计算
3、以上单价包含但不仅限于运费、装卸费、税金等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验收标准:1、产品质量符合 GB175-2007等国家规定标准
2、乙方在供货之前,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材料及所生产产品材质证明书, 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产品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乙方及时提供三天及二十八天质量检验报告单,产品应符合环保要求
第三条交货地点、运输及费用、计量:1、 乙方将散装水泥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及其费用:乙方负责水泥的运输(散装水泥用散装专用罐车运输),运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上述单价中
3、计量:散装水泥供货时,乙方在月底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次月供货量(需加盖单位公章) ,结算时双方对实际供货数量进行核对并作为结算依据, 现场不定时对所供水泥进行过磅抽查,磅差不得超过 %
如超过标准,本月所供水泥量均按偏差数加以扣除
(如出现堵罐或卸不下及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数据不符,双方同意按实际过磅重量结算水泥货款, 而不在双方约定的磅差 %范围之列)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货款结算:1、双方约定每月日为结算日 (或约定多少吨办理一次结算) ,结算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后款汇入乙方账户,当月货款的支付前提为甲方已从业主方获得工程进度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水泥,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1、 甲方责任:未经乙方同意
甲方不得使用第三方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