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以家庭为单位参加的原则,以为民、利民、便民为出发点,努力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
(二)坚持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
(三)坚持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规避透支风险,充分发挥基金效益
(四)坚持以大病统筹为主,提高大病统筹补偿的受益水平,积极扩大受益面
二、参合对象持有农村户口的公民(包括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以家庭(户口簿上的人数)为单位参加,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任职期间列入参合对象
每年第四季度开始收缴农民次年参合自缴费用,年底基本完成,外出务工、经商农民的个人参合费用收缴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至春节前后
在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自缴费用后,应给农民开具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基金缴款专用收据
新生儿参合政策由各统筹地区自行制定
三、基金管理(一)基金筹集继续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从20XX年开始,新农合筹资水平每人每年提高到150元,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资金为120元/人,其中,中央财政60元,省财政54元(省直管县57元)、设区市财政3元(省直管县0元)XX县区财政3元,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0元
各乡镇要积极探索符合当地情况,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简便易行的新农合个人缴费方式
可以采取农民定时定点交纳、委托乡镇财税所等机构代收、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由村民委员会代收或经农民同意后由金融机构通过农民的储蓄或结算账户代缴等方式,逐步变上门收缴为引导农民主动缴纳,降低筹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第1页共6页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等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积极鼓励企业资助农民参加新农合
(二)基金分配1、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等按《XX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04〕124号)和《XX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赣财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