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资料汇总 “互联网+”是创新 2.0(关于“创新 2.0”的解释见文章末尾)下的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的新形态、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 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及其催生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互联网+”行动计划将重点促进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的融合创新,发展壮大新兴业态,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环境,为产业智能化提供支撑,增强新的经济发展动力,促进国民经济体制增效升级。 “互联网+”是对创新 2.0时代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创新2.0相互作用共同演化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的高度概括。 一、概念的提出 国内“互联网+”理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 2012年 11月于扬在易观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博览会的发言。于扬当时提出移动互联网它的本质,离不开“互联网+”。在未来,“互联网+”公式应该是我们所在的行业的产品和服务,在与我们看到的多屏全网跨平台用户场景结合之后产生的这样一种化学公式。马化腾也认为:“互联网加一个传统行业,意味着什么呢?其实是代表了一种能力,或者是一种外在资源和环境,对这个行业的一种提升。” “互联网+ ”是对创新 2.0时代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创新 2.0相互作用共同演化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的高度概括。在 2012年 11月 14日的易观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博览会上,易观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扬先生首次提出“互联网+”理念。他认为“在未来,“互联网+“公式应该是我们所在的行业目前的产品和服务,在与我们未来看到的多屏全网跨平台用户场景结合之后产生的这样一种化学公式。我们可以按照这样一个思路找到若干这样的想法。而怎么找到你所在行业的“互联网+”企业需要思考的问题。” 2015年 3月 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李克强总理所提的“互联网+”与较早相关互联网企业讨论聚焦的“互联网改造传统产业”基础上已经有了进一步的深入和发展。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的“互联网+”实际上是创新 2.0下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 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