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 1
“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次的填报 1
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9行
其中:第2行至第19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9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1行至第26行
2 其中:第21行至第26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1行至第26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8行
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四、各行次的填报 1
第1行至第28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9行
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1行至第26行
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