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 市* * 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分公司 乙方:购房人(业主): 根据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取得了由* * * * * * 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 * * * * ”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权
现以与* * * * * * 置业有限公司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依据,制定本协议
前期物业服务期限: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并与其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其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正式接管小区物业服务之日止
本物业名称:* * * * * * *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如下: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类型: 座落位置: 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临时管理规约》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3 、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服务档案资料; 4 、制止乙方违反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行为; 2 5 、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 、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 、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 、每年度年底向乙方公布房屋设备运行费、维修费的收支帐目; 9 、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由乙方签字确认《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 0 、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 1 、向乙方提供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