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 学年 1 / 20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复习 题型: 1、单选 20题*1分 2、多选 8题*2分 3、判断 10题*1分 4、简答 4题 5、计算 1题 6、案例 3题 知识点: 第一章 劳动法学总论(重点章节) 一、劳动法的概念 1、狭义的劳动法 是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和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 2、广义的劳动法 (本书观点) 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两个方面的关系: (一)劳动关系——最主要、最基本的关系; (二)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 (一)劳动关系 1、劳动的含义 1)含义:劳动是人们利用劳动资料改造劳动对象,使之符合人类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劳动关系的前提。 2)劳动法上的劳动,具备条件:义务履行性;契约性;有偿性;职业性;从属性。(为法律的义务之履行;为基于契约关系;为有偿的;为职业的;为在于从属的关系) 2、劳动关系概念 1)广义:之劳动主体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彼此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2)狭义: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本书) ——指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关系。 3、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要知道什么人属于劳动者 P6,P9),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 ; 2)与劳动(劳动过程)有直接联系; 3)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双重性质; 4)劳动关系具有隶属关系和平等关系; 2012-2013 学年 2 / 20 5)职业性、有偿性劳动而发生的关系(劳动给付为主要内容)。 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P9-P13) 1)主体不同 ; 2)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不同 ; 3)报酬支付形式不同 ; 4)法律的适用不同 ; 5)劳动过程中的关注点与要求不同 ; 劳动过程和劳动条件/劳动成果 6)关系的稳定性不同 。 三、《劳动合同法》扩大的适用范围 1)事业单位中,工勤人员及实行聘任制无特别规定的人员的劳动关系; 2)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以外的其他社会团体及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3)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4)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与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5)劳务派遣、非全日制工等劳动关系; 7)个人承包经营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