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实施细则 为加强并规范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制定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人发[2001]136 号),特制定本《〈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一章 管理机构的职责任务 一、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博管办)在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国博士后工作及综合管理事务,主要职责是: 1、拟订博士后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 2、拟订全国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 3、组织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4、制定国家资助流动站单位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和重点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 5、制定博士后公寓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6、负责博士后宣传工作; 7 、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和国务院有关部委人事(干部)部门的博士后管理工作; 8 、指导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业务工作; 9 、指导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单位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以下简称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工作。 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办公室负责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管理,并受全国博管办的委托,承担博士后工作的日常管理事务,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筹集、运作; 2 、负责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的评审工作; 3 、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4 、负责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及维护; 5 、负责中外博士后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实施等具体事务工作; 6 、组织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 7 、负责对流动站、工作站进行评估的具体工作; 8 、开展博士后科研成果的评价、鉴定、开发和推广,组织博士后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活动并指导博士后联谊会工作; 9 、编辑出版《中国博士后》杂志; 1 0 、承办“中国优秀博士后奖”的评选工作; 1 1 、承办流动站、工作站设站评审的具体事务; 1 2 、编制博士后日常经费划拨计划并承担财务管理工作; 1 3 、承担博士后公寓建设的具体工作和人事部直接管理的博士后公寓的管理工作。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的人事(干部)部门,负责了解、检查、督促本地区、本部门设站单位贯彻执行博士后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情况,组织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博士后研究人员和配偶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