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人口户籍申请书第三讲新增人口的土地承包权一、新增人口的含义顾名思义,新增人口指的是农村中新增加人口
在农村中,新增人口的出现主要基于以下几种原因:1、出生
出生是新增人口出现的最普遍的原因
由于我国农村的具体情况,基于婚嫁的原因,人口由一个行政村迁至另一个行政村的时候,也会产生新增人口
3、户籍变动
这是由人口流动带来的新增人口
集体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此外,也不能忽视在某些小县城生活的农村居民,重返农村的现象
二、用于新增人口的土地1、分配承包地的类型:由于农村的土地面积是有限的,如何分配现有的土地给新增人口是十分重要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8条具体规定了三种用于承包给新增人口的土地类型: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2、规定的原因:上述条款规定的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土地是农民基本生活的保障,将集体预留的机动地、经开垦等增加的土地和承包方交回的土地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既有利于保持已有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也有利于解决无地少地农民的土地问题,符合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因此,发包方应当将这些土地严格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的目的,不得随意将这些土地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出去
特别需要注意,在发生特殊情形需要调整土地时,应当首先将土地用于调整,只有在没有本条规定的土地时,才可以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操蛋进行调整
而在集体有新增人第1页共5页口但未达到人地矛盾突出的程度时,虽然不能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调整,但可以将本条规定的土地承包给新增人口
3、详细阐述(1)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机动地是发包方在发包土地时,预先留出的不作为承包地的少量土地,用于解决承包期内的人地矛盾问题,如在承包期内,本村有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