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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10号)VIP免费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10号)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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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10号)_第3页
附 件 1: 广 州 市 引 进 人 才 入 户 管 理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根 据《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印 发 关 于 加 强 我 市 人 口 调 控 和 服 务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及配 套 文 件 的 通 知 》 ( 穗 府 〔 2014〕 10 号 ) 要 求 , 制 定 本 实 施 细 则 。 一 、 引 进 人 才 的 范 围 本 细 则 所 称 引 进 人 才 包 括 : ( 一 ) 用 人 单 位 接 收 普 通 高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 指 在 毕 业 后 两 年 内 落 实 工 作 单 位并 办 理 就 业 接 收 手 续 的 普 通 高 校 毕 业 生 ) 。 ( 二 ) 用 人 单 位 引 进 在 职 人 才 ( 指 广 州 地 区 用 人 单 位 引 进 的 专 业 技 术 类 、 管理 类 和 技 能 类 在 职 人 才 ) 。 二 、 责 任 分 工 本 市 市 属 、 区 属 单 位 引 进 人 才 由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负 责 办 理 ; 各 区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根 据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的 委 托 开 展 引 进 人 才相 关 工 作 。 中 央驻穗 、 省属 及 在 省登记、 注册单 位 引 进 人 才 按省组织部 门 、 省人 力 资 源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 省教育部 门 等有关 部 门 的 工 作 部 署开 展 。 三、 办 理 程序 ( 一 ) 注册及 立户 1.注册登记 在 本 市 依法 成立并 具有用 人 自主权的 用 人 单 位 均可申办 引 进 人 才 入 户 。用 人单 位 办 理 引 进 人 才 入 户 业 务 须先在 广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引 进 人 才 申报系统( 以下简称 “申报系统”) 进 行注册登记。 2.人 事户 头立户 本 市 局级以上机关 、 事业 单 位 、 国有企业 以及 经批准可从事人 事代理 、 劳动保 障 事务 代理 业 务 的 公共就 业 和 人 才 服 务 机构,可向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申请人 事户 头立户 。 经批准立户 的 单 位 可办 理 引 进 人 才 或代理 人 员的 档案调 转、 审核、 保 管 等涉及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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