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区司法、农业、水利系统和绿委办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区直有关单位:根据今年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的部署以及省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意见》(粤纠办传[2004]1号)和《××××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暂行规定》(粤纠办发[2002]2号)的要求,拟定今年在司法、农业、水利系统和绿委办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现结合我区的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评议目的通过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促使被评议部门和单位求真务实、执政为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观念,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为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加快我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评议内容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服务群众”为主题,以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为重点
主要内容:(一)被评议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纠风治理、行风建设以及工作责任制落实的情况
(二)被评议部门和单位为经济建设服务,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服务群众的情况
(三)被评议单位及工作人员推行政务公开、实行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及履行职责、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情况
(四)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加强对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对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情况以及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情况
(五)被评议部门和单位正确对待和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及严肃查处违第1页共5页纪违法案件的情况
三、组织实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推进政风的进一步好转,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条块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