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塔机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TY606-XJY2-21 塔吊租赁合同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租人: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出租人: 济南盘龙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乙方)工程名称: 西蒋峪 C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 C-21#楼工程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以南,龙鼎大道及孟家水库以西西蒋峪甲方因建设施工需要,需向乙方租用建筑机械建筑机械和周转材料(以下简称租赁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备案编号、数量、租赁价格机械名称:塔吊设备型号:QTZ80(TC5610-6)备案编号:鲁 A-T04006 出厂编号:0201Y841台数:壹台租赁价格:600 元/天以上租赁物的类别、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根据甲方的暂定使用数量确定,其具体的类别、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以双方签字的发货单为结算依据,机械设备以实际发生天数为结算依据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 30000 元机械进出厂费(进场安装费 15000,出场拆除费 15000,附着 2500元/套),包含但不限于进场运输、安装、顶升、维修保养、拆除、出场运输等一切费用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 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二条租赁物的期限租赁物的租赁期限估计约为 300 天,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限从乙方将租赁物运到甲方施工场地的次日起至甲方使用完租赁物,并将租赁物送回乙方之日止
第三条租赁方式及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持合法证件(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签订合同
2、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及时组织货源,合理调配,确保甲方正常施工需求,负责租赁前租赁物的管理、维护、保养,保证租赁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