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发展理念思考代表集合,j代表正义,a代表承诺,f代表自由,e代表公平,r代表效率
其中,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诺与效率两个要素
关于承诺,传统的对于法律的概念定义大多都是侧重从“国家意志”上去研究和理解
其实,在这里,我们更愿意认为“法律是全体公民之间的一个理性承诺”
行政法的这种“承诺”比较贴近现实而已
这种承诺包含了道德、正义、公平、效率等相关因素
通过国家的形式来公布实施,只是一种形式
其实质是一种共同的理性承诺
关于效率,这里有必要重新强调一下“效率”的概念
效率是指“有用功在总功中所占的百分比”
在法律科学里,法律应该是上述法律集合里集合与jafer集合的相交
“不能相交”而产生的法律,尽管是用法律的名义,我们不能认可其为法律
有可能属于“命令”、利益集团单方面做出的一种“意思表示”、“政治工具”等等
对一部法律的“有用功在总功里的百分比”的评价首先应该建立在“这是一部法律”的基础之上
在现行的法律中,有的效率比较低,是因为立法时的立法技术、对法律环境的评估较差引起的
现行的大规模的“城市造法”运动也导致了某些法律的效率低下,就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样,很多法律把农村和农民都排除在外
缺少p-jafer理论里任何一个元素的法律都应该是“无效率”的法律
在这里提出的p-jafer理论只是一个朴素的人性与法律建构的说明,有助于规范政府规制,使政府与民众的距离趋近合理
不仅对行政法有效,也有可能对其它法的研究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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