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公文书写处理规范凉州区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好国务院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XX县区实施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使全区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结合我区公文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区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相互关联衔接、有序运转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据法律、执行政策、精简高效、精益求精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统一和严谨细致
第六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公文处理-1-工作,认真遵守本细则,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和承办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九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室应配备文秘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文秘人员应接受业务培训,具备有关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勤政廉洁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十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第1页共15页(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