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发电机设备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佳兆业集团战略采购供货框架协议(编号:)》,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服务甲方拟购买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如下:注:以上价格包括国家税收、发电机组及各附件设备材料费、运输吊装费、安装、调试、试机用润滑油、柴油、电池液等相关费用,结算时总价不予调增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设备有关的软硬件产品,附属设施、服务或其他设备正常运转必需的配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时,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设备规格参数见厂家技术手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符合国家相关行业产品技术标准
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 20 天前,甲方如须改变所订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乙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条交货、运输、保险及包装2
1 交货、运输及保险2
1 交货时间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天内将甲方所购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 到货地点乙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设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运至本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乙方应于交货同时提供本合同所要求的相关技术文件
双方应在到货当天共同签署设备到货签收单(设备到货签收单的样式见附件 4),以确认乙方交货数量
乙方应根据甲方在上述交货地点指定的场地卸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交货地点应为乙方机动车可以到达且甲方指定的位置,乙方负责从机动车吊装到地面(如果为吊装孔或平台吊装,则由乙方负责吊装落地,但落地后的二次搬运、设备就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接收人负责)
到货地点为:
3 乙方负责为设备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