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公司依法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场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销售, 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美容、装潢
(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第九条公司经营期限是30 年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须经批准的项目的,依法办理相关批准件或许可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100 万元
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 100 万元
第十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
在注册资本总额中:实收资本为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100%,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注册资本经验资机构验证后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第十五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1、以货币资金出资 20
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2、以货币资金出资 80
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分配红利;(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三)股东会上的表决;(四)依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账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六)被推选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