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调查报告一、《行政强制法》的现状从XX年开始酝酿,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审议修改,前后历时XX年,备受关注的《行政强制法》于XX年6月30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XX年1月1日起实施
《行政强制法》的出台,力求解决我国当前存在的执行难问题,执行难主要表现在:①被执行人难找;②执行财产难寻;③执行权力受拘束;④执行结果不到位
“执行难”作为中国司法难以克服的痼疾之一,已显得积重难返,“执行难”也已成为影响法院工作的瓶颈,“执行难”一直制约着我国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难点,法院的威信往往因许多案件得不到执行而受到质疑
《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之后,我国在行政法领域出台的重要法律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1页共9页二、《行政强制法》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所有的立法目的都在于要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把文字上的规定变成社会实践和事实,然而刚刚通过的《行政强制法》,其立法宗旨的实现,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仍需不断完善
(一)、关于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理问题1、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理,一直是行政强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查封、扣押财物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没收处理,二是销毁处理,三是退还处理,四是拍卖变卖处理,五是移送处理
就没收处理和销毁处理而言,实施中比较好操作,其他几种处理措施的实施则要复杂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