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工作意见为进一步深化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为投资者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推动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县政府决定,建立我县重大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形式、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为着力点,进一步压缩重点项目的审批服务时间,为跨越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
二、服务范围(一)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二)列入省、市、县年度计划的我县重点投资项目
三、服务原则(一)一次告知原则
对符合服务范围的项目原则上进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各职能部门驻“中心”窗口应将审批所涉及的申报材料、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二)从简从快原则
各职能部门应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许可的规定前提下,实行简化手续,从快办理
对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的项目应即时办理
(三)限时办理原则
各职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的最短时限内限时办结,能即办的实施即办,能联办的实施联办
对因申请人原因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同时向申请人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做出说明
(四)超时问责原则
各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无异议又不反馈审批结果,对其实行超时问责制
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五)全程跟踪原则
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跟踪业务办理进度,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派专人负责全过程跟踪,并根据情况第1页共3页及时进行协调、督办
四、服务形式(一)一窗受理,联合预审
重大项目由县发改委窗口统一受理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预审、现场勘察、集中咨询论证
各部门依据职责全面告知项目单位相关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对项目是否准予立项表明态度并在联审意见单上签署意见,对准予立项的项目明确承诺办理时限
(二)简化程序,并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