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杨××,男,1962年8月17日生,汉族,原xx市铸锻厂退休职工,住XX省××市××路××号×栋×单元×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胡建,安徽乐业律师事务所,13866487705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所地XX省××市中荣街120号,组织机构代码00303025—6
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
王××,男,1953年2月15日出生,汉族,原xx市铸锻厂退休职工,住XX省××市××区××路×××号×栋×××号,身份证号×××××××××
再审申请人杨××因诉再审被申请人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行政登记一案,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蚌行终字第00041号行政裁定书,现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二条,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1
依法撤销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蚌行终字第00041号行政裁定
依法撤销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XX年11月17日颁发的房地权证蚌私字第353637号房地产权证
判决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一、二及再审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XX年11月17日颁发给再审被申请人王××位于xx市燕山路109号1栋1单元3号的“房地权证蚌私字第353637号”房地产权证,将属于再审申请人杨××的合法财产登记在第三人名下,该行为严重侵犯了再审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故行政诉讼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撤第1页共6页销其错误的行政登记行为,后xx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20XX)蚌山行初字第00018号]支持了再审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再审被申请人xx市住房和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