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景观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XXX 项目 景观亮化设计合同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为了配合 项目景观亮化设计的建设,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该项目景观亮化工程方案设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地点 1.1 委托项目的名称: 1.2 委托项目的地点: 第二条设计依据及标准 2.1 甲方提供 项目的基础资料。 2.2 甲方给乙方设计需求和要求。 2.3 主要设计依据:《泛光照明指南》;《城区照明指南》;JGJ/T163-2024《城市夜景照明设计法律规范》;xxxx-95《低压配电设计法律规范》;xxxx-94《建筑物防雷设计法律规范》;JGJ16-202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法律规范》;xxxx-202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等。 第三条设计内容和提供的设计成果 3.1 设计内容: 项目景观亮化设计。 3.2 提供的设计成果:灯光效果图、亮化设计方案说明、亮化施工图、灯具选型文件(初步确认灯具形式、尺寸、功率等基础参数)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四条设计费用及支付 4.1 设计费用共计叁万元整(¥30000.00)共包括: a、主要对比明结果和照明方式进行分析,形成要实现的照明效果的指导性文件,主要工作包括:理解本次设计项目的重要意义及业主要求(确定效果图)、确定照明风格、形成照明方案。 b、提供整个项目不同视觉效果图。 C、重点考虑主要区域,避开光污染,照明设计须有层次。 d、按景观照明工程的整体情况,提供照明设计方案(PPT)。 4.2 付款方式:电汇/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设计完成时间 5.1 方案确定,合同签订后即进入设计阶段,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5.2 设计方案确认后,施工图设计,10 个工作日完成。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要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开始设计工作,按已完成工作量占实际工作量的比例支付费用 6.1.4 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按合同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