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责任制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治国方略,推动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增强县直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公正执法的职能,明确各执法机关的执法地位、执法范围、执法权利和义务,使县直机关的执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我县的正确实施,依据《XX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将行政执法机关和依法被授权、委托的组织(统称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定职责确定为内部考核目标,通过落实责任、评议考核和实施奖惩等方式,督促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执法的一种监督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和依法治国的要求,坚持执法行为与执法责任相统一,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目标,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促进全县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体和执法依据1、执法责任制的主体是
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和依法被授权、委托的组织(含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单位)
2、行政执法的依据
(1)宪法、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的决定、决议;(2)行政法规;(3)地方性法规;(4)行政规章
三、主要内容1、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工作
其主要职责:(1)建立、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工作方案;(2)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所属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3)组织宣传、培训、贯彻实第1页共3页施上级有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XX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和《XX省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监督办法》;(4)有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其他工作职责
2、各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行政执法主体的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