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民生资金自查报告 民生资金自查报告为了切实加强各项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我乡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周密部署。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五保资金、高龄老人补助资金、临时救济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乡成立了由分管副乡长罗应华为组长,社会事务办为成员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小组,仔细开展自查工作。 二、资金管理情况各项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实行救灾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审批程序严格根据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我乡民政专项资金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资金使用情况医疗救助资金共发放 xxxx 元; 农村低保资金共发放 xxxx 元; 五保资金共发放 xxxx 元; 高龄老人补助资金共发放 xxxx 元; 临时救济资金共发放 48100 元; 通过自查,我乡的医疗救助资金,低保、五保资金,高龄老人补助资金,临时救济资金在管理使用上严格实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资金的问题。 篇二:民生工作自查报告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 根据《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年镇(街道)目标管理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泸纳委发[20**]8 号)的规定,我办仔细开展了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城市医疗救助、城市低保、城市养老保险工作,现将 1—7 月民生工程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就业工作。区上下达就业目标任务为:城镇新增就业 0.06 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 0.042 万人,其中就业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困难对象再就业 0.018 万人。1-7 月已完成:城镇新增就业 0.0583 万人,完成任务的 97.2%,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 0.0368 万人,完成任务的87.6%,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 0.0154 万人,完成任务的 85.6%。 (二)城市医疗救助、低保、养老保险工作。区上下达我办目标任务为:城市医疗救助人均救助 78 元,我办 1-7 月低保人员平均人,全年需发放医疗金万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 110 元,城镇养老保险覆盖 0.008 万人。1-7 月已完成:城市医疗救助人均救助 43.1 元,完成任务的 55.3%,已发放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