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 “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 创新项目协议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 A 一般项目 B 重点项目 研究性质 () A 基础研究 B 应用研究 C 工程应用 D 其他 基金编号 项目完成时间 计划资助金额(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指导老师 所在学院 签订日期 重庆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 2010 年 9 月 15 日制定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 “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 创 新 项目 协 议 书 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联合设立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依托“重庆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为我校研究生自主选题的科研活动提供的经费支持。基金的管理方为重庆大学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甲方),重庆大学研究生院授权重庆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具体负责创新基金的项目受理、资格审查、一次立项、二次立项、综合评审、协议签署、过程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结题、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工作。重庆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以自愿组合,先按照创新实践基地要求注册创新团队,取得注册号后,再申请重庆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负责人同时为创新团队负责人。在项目负责人及其导师自愿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的导师(以下简称丙方)监控项目的进展和财务管理,实行导师监控制。为了基金项目的顺利进行,明确三方的责任与权利,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甲方)与项目负责人(乙方)及项目负责人导师(丙方)经过协商共同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三方必须亲笔签名或盖章,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乙方: 丙方: 一、三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第一条 甲方全面负责创新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监督、控制和检查项目实施情况,验收项目成果。 2、乙方责任: 第一条 乙方负责依照协议要求,按时完成项目预期成果,接受甲方和丙方在经费使用范围和额度上的监控和检查,并通过实施资助项目,培养创新人才,形成人才梯队。 3、丙方责任: 第一条 丙方负责监控项目的进展,监控财务管理,严格控制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额度,严禁经费超范围超额度使用,协助做好项目的考核、验收等各项具体工作。 第二条 开展调研工作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