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医院检验科(部)考核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采用千分制计分法,三级医院检验科考核验收总得分≥800分为合格检验科,其中三级甲等医院资格总分不得低于900分;专科医院参照综合医院相应等级降低100分为限。考核验收时,“质量管理”单项得分低于标准分值的 75%者视为不合格检验科。 三级医院检验科(部)考核验收标准 检 查 项 目 及 内 容 检 查 方 法 及 评 分 依 据 分值 备 注 一、行政管理 1、布局 检验科(部)为独立单元,实验室布局合理,建筑装修符合卫生学要求,基本设施满足业务需要。 检验科必须提供各实验室分布平面图。 各实验室标志醒目。 2、设置 检验科(部)必设门诊化验室、临床化学室、微生物室、免疫室、血液室、体液室、细胞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血库、微机信息(含图书资料)室及库房。 现场核查。检验科(部)不成独立单元扣 10 分,布局不合理每室扣 2 分,实验室无水池或电源不安全每室扣 2 分;通凤彩光不符要求每室扣 2 分。实验室建筑装修不符合卫生学要求每室扣 2 分,环境物品不整洁每室扣 2 分。 实验室标志不醒目,每室扣 1 分。 少一室扣 1.5 分;已设实验室未开展工作扣 1 分。 80 20 15 3、人员 检验人员不低于本院卫技人员总数的 5%。(10)分 检验科(部)专业技术人员结构:(8 分) 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1:3:6:9 大专以上学历人数不低于本科室人数的 60%。(10分) 初级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检验中专以上学历。(2 分) 科(部)主任必须由副主任技师以上人员担任。门诊化验室常年有2 名主管技师以上人员在岗。(5 分) 4、制度 实验管理制度健全并认真执行。 (十四项必建制度见附件二) 查医院人员统计表、检验科(部)人员技术档案、职称证书及门诊排班表等有关资料。 检验科人员配备比例每低 0.5%扣 1 分。 各级人员结构中,每一比例达不到要求者扣 2 分。 大专以上学历人数比例每低 10%扣 1.5 分。 发现一名无学历无职称的非检验专业人员扣 2 分。科(部)主任技术职称达不到扣 2 分,门诊化验室无主管技师以上人员扣 3 分。 查制度及执行中有关措施、原始登记记录等。 制度健全并装订成册或装框上墙。每少一制度扣 1 分,发现有制度未落实,一项扣 1 分。 35 10 三级医院检验科(部)考核验收标准 检 查 项 目 及 内 容 检 查 方 法 及 评 分 依 据 分值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