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初步设计中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大纲 (初步设计其余设计内容不变) 山西省煤炭工程项目咨询评审中心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 二 O 一一年四月 1 第六章 通风和安全 第一节 矿井通风条件情况 一、瓦斯 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晋煤安发(200X)X 号文“关于 XX 市所属煤矿X对矿井20xx年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批复”;“瓦斯抽放工程初步设计批文”;“矿井瓦斯预测报告批文”
本矿绝对 CH4 涌出量,相对 CH4 涌出量,绝对 CO2 涌出量,相对 CO2 涌出量
当矿井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计算矿井绝对 CH4 涌出量,矿井绝对 CO2 涌出量,矿井瓦斯等级
二、煤尘及煤的自燃性 煤尘爆炸危险性测试时间,测试单位,火焰长度,加岩粉量,煤尘爆炸危险性
井田各煤层煤的自燃发火期,地面煤自燃现象,井田内各煤层采空区自燃现象
煤的自燃倾向测试时间,测试单位,煤的自燃倾向等级
四、地温、地压 本区地温地压
第二节 瓦斯抽采 一、瓦斯抽采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瓦斯抽采方法 三、瓦斯抽采系统 四、瓦斯抽采设备选型 五、抽采泵设备选型 六、附属装置 2 第三节 矿井通风 一、通风方式和通风系统的选择 1.通风方式 矿井通风方式,风机工作方法
2.通风系统 说明矿井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详见插图 6-3-1、6-3-2
二、风井数目、位置、服务范围及服务时间 三、掘进通风及硐室通风 1.掘进工作面通风 2.硐室通风 四、矿井风量、风压及等积孔的计算 (一) 矿井风量计算公式(采用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计算方式)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6 年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第103 条规定,矿井需要的风量应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最大值: 1.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