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社会实践总结交流和评比工作的通知各班级团支部:2012年暑期全学院开展了各具特色、热火朝天的社会实践活动。为进一步推动班级团支部社会实践工作的特色化、可持续发展,学院团委决定于9月中旬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总结交流和评比工作。说明如下:一、奖项设置及评奖要求详见《浙江工商大学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评比细则》(附后)。二、奖项的评审安排设置:先进个人、优秀论文由学生本人自主申报,各团支部须开展暑期社会实践评比交流会,经民主推选,填写相关表格后报送至学院团委,确定院级先进个人、优秀论文;学院团委再根据校团委确定的名额数,择优向团委推荐校级先进个人、优秀论文。经校团委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说明:(1)各班级先进个人名额数不超过6人(院4校2),同时上交的汇总表按照票数高低排列。(2)各学院优秀论文名额数不超过4人(院2校2),同时上交的汇总表按照票数高低排列。三、申报材料上交要求1、报送时间优秀论文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9月16日晚上断网前发至团支部邮箱,包括个人申请表(以名字命名)和汇总表(以团支部命名),逾期视为放弃申报。2、联系方式联系人:姚炬洋,电话:515923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团委2012年9月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制考核办法2、浙江工商大学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评比细则3、2012年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论文申报表4、2012年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制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推动我校社会实践活动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使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作用,在学校文件《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制考核办法》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具体实施情况和当前学校实际,特作如下修订:一、社会实践的体系与内容社会实践活动,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和服务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社会实践包括军训、教学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行动等。本办法中社会实践特指每学年由各级团学组织为主组织开展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内容主要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实践、“公民道德”的学习宣传实践、科技支农、企业帮扶、文化宣传、法律普及、支教扫盲、环境保护、区校共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团建等。二、社会实践时数与学分认定每年学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应在7天以上。社会实践共计2学分。凡参加社会实践并被学校评为“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实践优秀论文”的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均可在所在学院党委(总支)审查认定,并经校团委审核后,向教务处申请任意选修课学分各1学分,三年社会实践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三、社会实践的考核与学分取得1、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标准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评比细则》执行。2、“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评比由各学院团委组织实施,推报校团委后由校团委组织人员进行终审,向校团委申报成立团队的,国家级和省级团队的优秀名额不超过6人,校级团队的优秀名额不超过4人,分散开展社会实践的,每班优秀名额不超过3人;“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实践优秀论文”的评比,由校团委会同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科技处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优秀论文获奖率原则上不超过推报数的30%。校团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学院“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比程序等进行监督,对于严重违反“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比条件和程序的,取消该学院当年及下一年度“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实践组织工作奖”等社会实践奖项评比资格并给予全校通报。3、各学院团委负责具体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评定学生的社会实践成绩,并将《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记入学生档案;组织有关教师评选本学院社会实践优秀论文;组织全院社会实践交流,并向校团委报送“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实践优秀论文”的推荐材料。4、辅导员负责组织、指导本班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