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各学院:201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方案已获审批,为做好初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确保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序开展1、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资助工作责任感
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是国家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每年奖励和资助人数多、资金量大,涉及学生及家庭切身利益,各级审计、纪检、监察部门高度重视对这一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也是十分关注,管理组织工作稍有不慎就容易造成不良影响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要求:各高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实行校长负责制
学校校长是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高校要建立“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奖助学金评审组织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因此,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评审组织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来加强管理,成立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专业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并组织专人对学院上报学生材料进行逐一评审,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2、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掌握评审要点
各学院要组织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09]5号)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准确把握文件精神,结合各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认真组织评审
去年已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参考细则》(试行)进行国家助学金评审的试点学院,可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今年的评审工作
3、加强宣传,确保政策深入人心
在开展国家奖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