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篇一: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适用于对企业类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重要提示请保证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
如有疑议,请及时提请债权人予以说明
借款人:贷款人:借款人: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金融机构:账号:贷款人: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 贷款人经审查后同意发放贷款
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双方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金融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1、陈述与保证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任何信息
贷款人的陈述与保证贷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对因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借款人的债务、财务及生产经营情况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2、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RMB
3、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
4、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从年月日止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起始日及到期日与借款借据不一致时,以借款借据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利率和利息的计算、给付本合同下的贷款利率按以下 1 项执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 / 下浮 %,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