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主体功能区区划下的空间结构优化【摘要】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主体功能区提出的进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主体功能区的相关概念、确定原则, 最后分析了主体功能区这个新的格局下空间结构的三个核心要素如何实现优化
【关键词】主体功能区;空间结构要素;空间结构优化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体现在城市规划中, 就是片面强调该地域空间范围内可实现的经济价值,而不去顾及该区域的生态、资源、人口等与区域发展的关系,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地空间结构严重不合理域,进而导致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与矛盾不断暴露出来
而在“十一五 ”规划中提出了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战略构想; 随后在 2006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又提出了 “分层次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的要求; 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这一主体功能区区划的提出对城市空间结构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机遇
主体功能区是根据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现有的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的人口分布、国土利用、经济布局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
主体功能区的确定,应尽量与市、区、县级别的行政区划相吻合但又不局限于行政区划范围内,要从生态环境、人文历史、经济文化多角度出发, 以整体空间的功能最大化、 长远及总体利益的最大化为归宿,进一步发挥各地区的资源优势,形成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的区域分工格局
理论上讲,空间结构优化主要是针对点、 线、网、面、流五个经济活动要素组成的综合空间系统及其子系统,通过不断地调整或重组它们的密度、空间形态、空间关系来实现,最终促使空间结构从低级向高级方向发展演变
这里提到的点、线、网、面、流也就是空间结构的基本要素, 点即节点,一般指发展区域;线即轴线,一般指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