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现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8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概述2018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公开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招标(采购、出让)公告、更正公告、中标成交信息11726 条,其中建设工程招投标1467 条,政府采购8725 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518 条,产权交易 537 条,医疗器械 376 条,综合交易 103条;发布简报信息22 条,文件制度总结及相关解读信息19 条,部门预决算信息2 条,行业新闻动态2 条,行业主管部门对违法违规投标企业处理决定5 条,中介机构不当行为通报1 条。通过以上信息的公开,切实强化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增强了交易过程透明度,提升了交易结果公信力,有力促进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运行。2 各类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数量情况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政办发〔 2018 〕26 号)和《济宁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公共资源配置、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分工方案》(济政办字〔 2018 〕134 号)下发后,中心立即组织有关领导和部室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切实统一了思想、深化了认识。单位领导定期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系列制度文件,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并附发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分工方案》 ,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强“放管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综合类政务信息公开,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 制定了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并明确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3 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