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行系依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合作银行整体改制,以境内企业法人、 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的,服务于“三农”、社区、中小企业和地方经济的股份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本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 本行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英 文 全 称 : Zhejiang Hangzhou Yuha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mpany Limited 英文简称: Yuhang Rural Commercial Bank或 YHRCB 第四条本行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72号,邮编: 311100 。第五条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1,281,330元。第六条本行董事长是本行的法定代表人。第七条本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入股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行财产、 合法权益及依法经营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预。本行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本行承担责任。第八条本行下设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本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本行承担。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规范本行的组织与行为以及本行与本行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层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本行业务经营与管理应符合《商业银行法》 等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本行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二章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十一条本行的经营宗旨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努力为“三农”、中小企业、微小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十二条本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