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几点思考亭江司法所陈强内容摘要: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的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持、教育和管理的活动,其主要对象是刑满释放五年内、解除劳动教养三年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和帮助教育,使他们走上新生之路,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是党的一贯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实践证明,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作,其中衔接工作是前提,帮教工作是基础,安置工作是关键。近年来,安置帮教工作在预防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应该看到有相当一部分地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工作无人抓、无力抓、不会抓,安置帮教工作的措施远远没有落到实处;一些地方和基层的党政领导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帮教体系不够健全,帮教措施力度不大,就业安置困难;一些地方各有关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调配合,缺乏整体合力,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一部分基层安置帮教组织有名无实,帮教对象底数不清,衔接管理工作不规范,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现象较为严重;安置帮教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缺乏有效的保障等等。对此,结合日常的安置帮教工作,我个人认为应着重从下面五个方面来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1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齐抓共管,提高安置帮教成员单位参与率。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安帮工作摆上位置,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全年工作考核目标,列入议事日程,实行“一票否决”,层层签定安置帮教责任状,强化帮教责任,实行定期考核和奖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加强监督和检查,切实抓出成效。同时还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帮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广大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和帮教工作的意见》规定的职责,司法行政安置帮教协调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对安帮工作各成员单位提出指导性意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公安、劳动、民政、财政、工商、税务及工、青、妇等安帮工作成员单位迅速形成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做到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出台低保、就业、教育、培训、工商、税务等政策,力争给刑释解教人员更多的优惠,扶持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从而发挥整体效能,共同做好安帮工作,使这项工作充分体现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特色。二、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站达标率。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帮教组织网络,突出重点,把安帮工作的重点放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帮教组织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做好工作人员队伍的充实调整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各级帮教组织,不断改善和优化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逐步形成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群众威信高、热爱安帮工作的高素质帮教队伍,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安置帮教的实务能力,实行“三定一包”(即: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包转化),努力做到层层有2人管、级级有人抓,针对每一刑释解教人员的不同情况,及时掌握他们的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开展以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帮教活动,把安帮措施具体落实到每个刑释解教人员身上。同时,不断推进基层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