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渠道联动合同 **文化旅游创意步行街联动代理合同 编号: 委 托 人(甲方):**市环一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市樟木头**路 88 号广盈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 电话:158****8333 受 托 人(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务实的原则,就房产代理销售合作的相关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协议条款如下: 甲方为“**文化旅游创意步行街”项目之开发商,现委托乙方为该项目之外围联动非独家销售代理人。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之项目 1.1 项目名称:**文化旅游创意步行街 推广名:**文化旅游创意步行街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2 项目位置: **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 2 号 ,建筑面积约 10 万 m2 ,共计约 970 间。 第二条代理期限 2.1 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的,本合同需重新续签。 2.2 委托代理期限届满前,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三条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的非独家销售代理人,乙方不得擅自将其代理销售工作转委托。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4.1 甲方权利和责任: 4.1.1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项目销售代理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图纸、数据等,以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公开发售日前,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及项目物业数据,以确保本项目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甲方保证上述资料、数据真实并承担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4.1.2 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项目小组提出项目销售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对乙方工作表现提出意见。甲方可要求乙方对其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人员进行更换。乙方的驻场人员,地 铺及派单人员的人数及工作职责见合同附件。项目开始前,乙方所有相关外协员派单人员需到甲方项目现场了解培训。 4.1.3 甲方有权向乙方工作人员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4.1.4 甲方保证乙方客户享有其他客户同等折扣等优惠措施,遇特别情况时双方协商作个案处理。 4.1.5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甲方受到严重损失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4.1.6 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