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新出〔2011〕125号关于开展农家书屋工程验收等督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机关有关处室: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全省新闻出版各项工作,我局将于近期组织10个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分赴各市州开展全省农家书屋工程验收、“三湘读书月”活动、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出版物市场检查等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时间2011年11月2日~30日。具体行程安排,由各督查组分别与相关市州联系。二、具体分工第一组在长沙市督查,朱建纲同志带队,局办公室、农家书屋办及省考核办、省采购办有关同志参与;第二组赴常德市督查,谭大双同志带队,报刊处有关同志参与;第三组赴岳阳市、益阳市督查,禹新荣同志带队,人事处有关同志参与;第四组赴株洲市督查,尹飞舟同志带队,图书音像处有关同志参与;第五组赴怀化市督查,侯建同志带队,法规处、印刷处有关同志参与;第六组赴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督查,宋军同志带队,监察室有关同志参与;第七组赴永州市督查,黄赞佳同志带队,版权处、省“扫黄打非”办有关同志参与;第八组赴衡阳市、郴州市督查,毛良才同志带队,局办公室、读书办有关同志参与;第九组赴娄底市、湘潭市督查,朱三平同志带队,市场处、农家书屋办、省统计局有关同志参与;第十组赴邵阳市督查,苏仁进同志带队,数字出版处有关2同志参与。三、督查内容(一)对2010年度、2011年度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使用各级财政拨款建成的农家书屋进行项目验收。具体包括三个方面:1.验收:(1)建设场地是否符合规划,选址是否合理、环境是否满足村民读书阅览的需要;(2)配备的出版物和捐赠出版物的管理情况,是否有非法出版物流入农家书屋;(3)配备的阅读配套设施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的质量要求;(4)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标识牌,书柜、桌椅、照明、防火等基本设施是否完备;(5)是否配有管理员,管理员是否经过培训;(6)是否张挂管理制度并配备各项登记簿册;(7)出版物是否编目登记并按要求分类陈列;(8)是否保证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5天,每天开放时间不低于4个小时。各市州农家书屋的验收数量见《2011年各市州农家书屋工程验收表》(附件1)。验收工作以随机抽查为主,按照《农家书屋验收评分表》(附件2),填写各项内容,并对每个验收的农家书屋进行评分(百分制,高于60分即达标)。对验收达标的书屋,将相关资料纳入农家书屋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对验收不达标的书屋,由实施部门按照标准继续建设完善,重新进行验收。32.督查:(1)农家书屋工程年度计划实施情况;(2)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包括地方实际落实配套资金、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结余资金等情况;(3)农家书屋出版物选配情况,主要包括政府采购出版物的选配情况以及捐赠出版物的审核、配备情况;(4)农家书屋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5)农家书屋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核报情况。督查中,将按照《2011年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督查评估表》(附件3),对被督查地区总体工作情况进行评分。3.填写数据评估表:(1)为民办实事数据评估认定申报表(附件4);(2)为民办实事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附件5)。统计数据为2010年度和2011年度建设的19818个农家书屋的情况。(二)对第三届“三湘读书月”活动筹备情况进行督查。1.是否筹备第三届读书活动启动式;2.是否策划第三届读书活动方案;3.是否组织开展相关读书活动;4.是否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三)对各市州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市州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28号)、《关于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1〕168号),以及湖南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关4于进一步落实软件正版化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过程中,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整体部署以及开展软件自查整改、落实软件采购经费、规范软件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进展情况,特别是有没有按照湘政办明电〔2011〕168号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方案和采购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