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件共青团枣庄市委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枣庄广播影视总台枣关工委〔2010〕15号关于开展评选“三项活动”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的意见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枣庄矿业集团公司关工委,市直有关单位关工委:自全市开展感恩教育、中华诗文诵读、才艺培养“三项活动”以来,在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各级关工委结合实际,深化措施、突出重点、—1—深入发动、精心组织,“三项活动”广泛开展,成效显著,为促进青少年素质提升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不少好的典型,得到了市委和省关工委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为推动“三项活动”深入开展,市关工委、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影视总台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三项活动”先进个人、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并于年底表彰一批感恩小明星、中华诗文诵读小名士、才艺小能手、“三项活动”先进“五老”辅导员、“三项活动”先进单位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题,按照“突出重点、抓好典型、提升水平、创新品牌”的工作思路,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志愿者、青少年积极参与“三项活动”,进一步扩展深化、创新提高“三项活动”,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推动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评选对象广大“五老”志愿者,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中小学生及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枣庄矿业—2—集团公司关工委,市直各单位关工委以及各级关爱工作团、五老报告团等各类活动团体的成员,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
三、评选标准1、小明星、小名士、小能手感恩小明星:积极参加感恩教育活动,努力践行感恩教育各项要求,在感恩祖国、感恩党、感恩社会主义、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社会、感恩自然等方面事迹突出的青少年
中华诗文诵读小名士:积极参加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热爱中华经典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