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及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正建设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风廉正建设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各基层党委(总支):为了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隆重纪念建党八十五周年,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正建设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风廉正建设先进个人的活动
现将评选及表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的类型、名额及范围(一)先进基层党组织15个
在各基层党委(总支)、党支部中评选推荐
(二)党风廉正建设先进集体2个
在各基层党委(总支)、党支部中评选推荐
(三)优秀共产党员60~70名
在党组织关系属本校的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推荐
各单位的推荐比例按正式党员数的0
同时在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中进一步评选出10-15名特别优秀者,作为我们身边的“十佳”优秀共产党员给予重点宣传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在基层党支部书记以上的专兼职干部、党务工作部门或者从事党建理论研究等单位的从事两年以上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中评选推荐
(五)党风廉正建设先进个人4名
在党组织关系属本校的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推荐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各项任务;2、领导班子党的观念、群众观念和全局观念强,密切联系群众,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成绩显著,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3、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在学校和本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