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灵教字〔2011〕81号灵台县教育局关于建立家庭特殊困难学生基本信息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捐资助学活动的通知各中学、学区、九年制学校,职业中专、东关小学:根据《关于建立家庭特殊困难学生基本信息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捐资助学活动的通知》(平市教助〔2011〕3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县学生资助工作体系,积极开展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捐资助学活动,县教育局要求全县各中学、学区、九年制学校和职业中专及东关小学建立家庭特殊困难学生(后简称“特困生”)基本信息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捐资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特困生救助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国家逐步建立了涵盖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对于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改革步伐,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我县是欠发达地区,又是一个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经济基础薄弱,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没有脱贫,因病返贫、因灾返贫现象时有发生,给这些家庭的孩子正常学习和生活带来了极大困难
在我县建立特困生救助制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捐资助学活动,任务紧迫,势在必行
二、强化管理,细化流程,开展特困生认定,建立特困生基本信息库各学校要加强对特困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特困生认定实施细则,明确认定范围、标准和程序等,在特困生认定和救助过程中充分尊重特困生及其家庭成员的人格尊严
特困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在校学生总数的3%以内,特别关注以下几方面的学生:1.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2.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3.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单亲家庭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4.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5.其它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2各校(区)要对特困生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