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文件河南能源〔2016〕172号关于基层单位实行生产经营指标契约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为积极落实全国国有企业提质增效电视电话会议和集团公司2016年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放开搞活、转型升级力度,在坚持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分块搞活、分兵突围,遵循效益否决、依法依规和加大激励原则,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通过转变基层单位经营方式,扩大1基层单位依法依规自主管理权限,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激活生产要素,激发企业活力,为降本增效、减亏增盈、决胜生存保卫战提供充足动力
二、遵循原则(一)坚持确保安全稳定、廉洁从业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原则
安全生产、矿(厂)区稳定和廉洁从业不准以包代管,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不变
上一级公司可采取委派专门机构或其他方式,依法依规强化管理,为经营机制转换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规范运行的良好环境
要加强和改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注重维护职工利益,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坚持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生产经营规范运营原则
生产布局方面,要远近结合、统筹兼顾,避免短期行为,实现安全生产良性循环,保证效益最大化;资产管理方面要建立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物资采供及废旧、闲散物资处置方面,要依法依规建立规范透明的程序、规则和要求,防止利益输送和资产流失;产品销售方面,对于共同市场鼓励适时涨价,不准私自降价、扰乱市场,要建立和完善产品销售管理制度,规避营销风险,保证财产安全
(三)坚持效益否决和强化约束激励原则
亏损单位契约化管理目标基数不准高于停产期间总固定费用标准,且实行动态监控
无论何种原因,突破该标准时可随时终止实行
强化约束激2励,对契约化管理团队可实行风险抵押制度;对契约化管理团队和员工,可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