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重庆的决定为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国务院3号文件和市委三届三次、四次全委会精神,现就建设平安重庆作出如下决定。一、建设平安重庆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民共建共享,努力建设平安重庆,不断满足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建设宜居重庆、畅通重庆、健康重庆、森林重庆,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提供坚强保障。(二)主要目标到2012年,平安重庆建设主要指标达到西部领先、全国一流水平,把重庆建设成为治安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投资者安全放心的直辖市。——治安秩序良好。治安防控实现全覆盖,发现、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明显提高;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黑恶犯罪、街头犯罪持续下降;群众安全感指数保持在90%以上并进入全国前列。——生产生活安全。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火灾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逐年下降,努力做到不发生食品中毒死亡事故,初步建成全国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矛盾有效化解。建立完备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85%以上,小事不出村(居)、一般事不出乡镇(街道)、大事不出区县,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执法司法公正。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对符合条件、有援助需求的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面保持100%;确保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当事人都打得赢官司、案件都能在法定时限内审理和执行,把重庆建设成为群众公认的打官司公正、便捷的地区。——队伍廉洁为民。教育监督约束机制健全,杜绝发生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执法队伍公信力、亲和力、战斗力显著提升,群众对执法队伍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二、维护社会安全(一)强化治安防控。建立集报案受理、查询监督于一体的城镇街头“阳光警务服务平台”,设立农村报警电话服务网点,开通手机短信报警服务平台,方便群众报警。大幅度提高接处警时效,城区接警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推进民警驻社区、驻乡村和巡逻工作,城镇每个社区、农村每5000人左右建立一个警务室,实现一区一警或一区多警,提高群众见警率,做到警务服务无盲区。加强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全面实现街面有巡逻、小区有保安、社区有守护、单位有保卫、村社有联防,1提高动态环境下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到2012年,全市治安防范力量达到万分之四十以上,重点单位和公共复杂场所人防、物防、技防面达到100%。(二)严厉打击犯罪。根据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适时开展严打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杀人、抢劫、爆炸、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各类暴力恐怖活动,命案侦破率保持90%以上,刑事犯罪造成人员死亡数每年下降5%。深化“打黑除恶”斗争,坚决铲除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投资环境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有力打击抢劫、抢夺、扒窃、诈骗、入室盗窃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和街面犯罪,到2012年,街面犯罪案件下降10%以上。严厉打击针对农村妇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的犯罪活动,维护农村社会治安。建立健全跨区域侦查破案联动协作机制,不断提高破案攻坚能力。到2012年,我市百名民警破案数进入全国前10位,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破案率提升10%以上。(三)加强治安整治。建立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制度,开展经常性治安排查整治。建立重点整治工作常态化机制,对治安问题突出、秩序混乱地区实行红、黄牌挂牌整治,不定期、不间断整治车站码头、市政广场、商品集散地、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治安复杂区域,及时有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严格枪支、管制刀具、麻醉品、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消除治安隐患。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净化社会环境。定期向群众公开发布警情,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三、保障生产安全(一)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防范事故的设施、设备、装备建设,提升高危行业领域安全保障能力。切实改善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