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
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鲁教师字[2008]9号)、《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莱西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意见》(西教普发[2009]2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教育行风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教师不认真上课、从事或参与有偿家教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二、整治原则和重点坚持“教育引导、惩防并举”,“市镇联动、属地为主”,“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整治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或利用教育教学岗位之便,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本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从2013年1月开始,到3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1月1日-15日)
各镇(街道)教委、市直学校(园)要层层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深入做好教育宣传工作
加强师德教育
各单位要采取集中解读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莱西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法规文件,切实把握领会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强化教师关爱学生、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