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镇财政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后于 20XX 年 6 月 30 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下面是整理的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文: 20XX 年马店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为了法律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霍政办〔20XX〕62 号和霍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财资〔20XX〕39 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分局根据“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 、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法律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制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仔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细分析原因,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 20XX 年 12 月 31 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XX 年 12 月 31 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