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学生党员的若干规定为做好我院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使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做出如下规定:一、关于发展学生党员的标准问题拟发展的学生党员除必须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的党员条件标准外,根据在校大学生特点,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2、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的学习态度
在考察期内各门课程考试成绩符合发展条件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在考察期内没有因违纪而受到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的情况;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1.高中阶段为入党重点培养及发展对象;2.获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3.获校级或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4.担任校院团委、学生会的主要干部,且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关于发展学生党员的程序问题(一)确定积极分子阶段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成员与申请人谈话,给予鼓励并提出要求
3、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1)由班级党小组、团支部、院团委、校团委或学校其它组织如后备军官管理办公室向我院学生党支部推荐,推荐时间一般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的两周内进行
被推荐的学生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2)学生党支部收到《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后,应及时召开学生党支部大会研究(支部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将那些政治觉悟较高、思想素质较好、愿意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申请人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报院党总支备案
(4)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工作
(二)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阶段1、我院通过每学期的党校,及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
给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检查其完成的情况